欢迎访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全省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情况通报

  • 作者:立案庭/信访处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5日

    为进一步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人民法院电子送达工作中的引领作用,近日,省法院对全省法院网上立案系统注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电子送达信息填写、应用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将情况函告省司法厅、省律协和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提出了协同推进此项工作的建议。现将相关内容通报,请各中院加强对本辖区相关工作数据的研究分析,抓紧与同级司法局、律协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等部门沟通推进,查找问题,提出建议,补上缺口短板,协同推进提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参与人民法院电子送达工作的质效。

     一、总体情况

    (一)电子邮箱信息完善情况

    2020年1月以来,省法院将电子邮箱等电子送达信息列为注册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必填项,同时与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等联合发文,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补充完善电子邮箱等送达信息。当前,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有注册律师36943人,其中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电子送达信息完善录入的12840人,占比34.76%,比2019年底提升51.6%;注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7806人,其中电子送达信息完善录入的2688人,占比34.44%,比2019年底提升78%。

    1.律所及律师情况。36943名在线注册律师涉及律师事务所6457家、法律援助中心116家、法律服务所548家、国家机关公职律师办公室10家、大集团公司法务部26家。其中,省内律师30223人,占在线注册总数的81.81%,分属于省内律所2306家29296人、法律服务所540家721人、法律援助中心118家206人。在线注册省内律师中,电子送达信息完善的有9323人,仅占省内在线注册律师的30.85%,目前2306家省内律所中,仍有396家电子送达信息完善率为零。电子送达信息完善率较高的省内律所详见表一。

表一  山东省内电子送达信息完善率较高的前三十名律所

律所名称

平台注册人数

电子送达信息完善人数

信息完善率

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

136

53

38.97%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143

50

34.97%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185

46

24.86%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143

40

27.97%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

160

36

22.50%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86

36

41.86%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174

36

20.69%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104

35

33.65%

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

86

33

38.37%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

113

33

29.20%

山东瀛岱律师事务所

56

28

50.00%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

59

27

45.76%

山东国宗律师事务所

59

27

45.76%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

61

27

44.26%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

70

26

37.14%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71

26

36.62%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

118

25

21.19%

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

49

25

51.02%

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

71

25

35.21%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65

24

36.92%

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

57

24

42.11%

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

54

24

44.44%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64

23

35.94%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

82

23

28.05%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53

23

43.40%

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

83

23

27.71%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59

23

38.98%

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

71

23

32.39%

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

51

22

43.14%

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

67

22

32.84%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情况。注册使用山东法院诉讼服务平台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7806人,电子送达信息正确的2688人,信息完善率34.18%。山东法院诉讼服务平台注册可查的法律服务所共计1535家,其中406家信息完善率为零。山东省电子送达信息完善人数较多的法律服务所情况详见表二。

表二  山东省电子送达信息完善人数较多的法律服务所

法律服务所名称

平台注册人数

电子送达信息完善人数

信息完善率

临沂河东银城法律服务所

17

12

70.59%

平原君悦法律服务所

13

12

92.31%

聊城东昌援众法律服务所

16

11

68.75%

德州开发大明镜法律服务所

27

11

40.74%

临沂高新区直法律服务所

15

11

73.33%

日照东港弘德法律服务所

18

10

55.56%

阳谷谷山法律服务所

14

10

71.43%

济南市中正荣凯法律服务所

40

10

25.00%

平原鸿正法律服务所

10

10

100.00%

青岛市北公言法律服务所

11

10

90.91%

莒县昌盛法律服务所

12

9

75.00%

曹县普连法律服务所

15

8

53.33%

青岛西海岸恒源法律服务所

14

8

57.14%

德州德城务实法律服务所

30

8

26.67%

胶州润衡法律服务所

9

8

88.89%

胶州中云法律服务所

12

8

66.67%

临沂罗庄恒业法律服务所

17

8

47.06%

泰安泰山中和法律服务所

15

8

53.33%

禹城启航法律服务所

11

7

63.64%

临沂河东东兴法律服务所

9

7

77.78%

武城甲马营法律服务所

7

7

100.00%

茌平华剑法律服务所

11

7

63.64%

临清奋斗法律服务所

7

7

100.00%

昌邑博宇法律服务所

7

7

100.00%

泰安泰山岱庙法律服务所

19

7

36.84%

济南历城柳埠法律服务所

8

7

87.50%

临沂兰山利群法律服务所

22

7

31.82%

济宁高新黄屯法律服务所

11

7

63.64%

莱州正航法律服务所

17

6

35.29%

临沂经济开发佳元法律服务所

11

6

54.55%

    (二)法律专业群体应用电子送达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通过最高法院送达平台总计发起网上送达任务748557件次,其中成功完成电子送达任务377594件次,占比50.45%,通过电子邮件成功送达20096件次,通过手机号码成功送达357498件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电子送达方式成功接收文书送达107269件,占全省电子送达成功总数的28.41%。自送达平台上线以来,全省法院共计为13526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过电子送达服务,有5139人接受电子送达件次为零,占比38.00%;共计为4592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提供过电子送达服务,有1541家法律服务机构接受电子送达件次为零,占比33.56%。接受电子送达较多的律师及法律服务机构分别见表三、表四。

表三 接受电子送达较多的三十名律师情况表

姓名

所属机构

接受电子送达件次

黄琴

山东海利丰律师事务所

852

李明

阳谷新和法律服务所

664

吴海营

北京德和衡(重庆)律师事务所

489

卢焰鹏

临沂兰山正翰法律服务所

443

马坤

荣成成山法律服务所

422

商光亮

山东伟鹏律师事务所

413

郑莉艳

湖南志涛律师事务所

370

彭庆青

山东君正义律师事务所

319

周春堂

山东泰景律师事务所

290

宋迎芳

临沂罗庄铭萱法律服务所

284

贾秀任

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

273

诸葛绪国

临沂兰山嘉信法律服务所

251

郑德广

临沂兰山金达法律服务所

240

张驰

山东有泰律师事务所

232

李轲

山东弥纶律师事务所

230

韦子力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230

许子涛

山东国续律师事务所

229

张永丽

临沂兰山利群法律服务所

228

王纪营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226

赵长兴

山东双和律师事务所

215

孙美霞

山东兰友轩律师事务所

210

于兆强

山东海丰威律师事务所

208

綦卫肖

山东汇正律师事务所

206

贾萍

临沂兰山临大法律服务所

198

孙谦谦

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

189

左希乐

临沂兰山方城法律服务所

187

全蒙蒙

山东有泰律师事务所

180

陈雪田

临沂兰山正翰法律服务所

176

史晓朦

山东昊舜律师事务所

170

卢克宝

临沂兰山半程法律服务所

164

表四 接受电子送达较多的三十名法律服务机构情况表

所属机构

接受电子送达件次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1434

山东上和律师事务所

1020

山东海利丰律师事务所

1015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

880

山东有泰律师事务所

805

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

767

临沂兰山正翰法律服务所

767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757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

748

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

734

山东理永律师事务所

697

阳谷新和法律服务所

664

山东嘉锐律师事务所

590

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549

山东君正义律师事务所

547

山东兰友轩律师事务所

538

山东创序律师事务所

527

山东百正律师事务所

512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512

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

499

北京德和衡(重庆)律师事务所

489

山东拓成律师事务所

484

山东兰亭律师事务所

475

山东伟鹏律师事务所

474

荣成成山法律服务所

473

山东合清律师事务所

461

山东力维律师事务所

434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422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409

山东宇澄律师事务所

408

    二、存在问题

    (一)电子送达信息完善程度低。电子送达信息填写缺失或错误,直接关系到全省法院电子送达信息库的建立,关系到全省法院电子送达的推广应用,关系到全省法律服务质效的提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专业的法律服务从业者,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水平,对网上诉讼服务事项接受快、应用广,但目前来看,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电子送达信息正确率,在上述群体中仅有35.70%,在当事人中尚不足10%,主要问题是填写随意、不正确或空白,无法应用,完善程度和正确率普遍偏低。

    (二)电子送达方式发展不均衡。统计分析的377594次电子送达中,电子邮件送达占比5.33%,手机短信送达占比94.67%,二者占比差距悬殊。与手机短信送达方式相比,电子邮件送达有内容全面完整、获取送达回执快、留存文书简便、送达信息加密保护度高等诸多优势。但从目前来看,电子邮件送达占比过低,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优势。

    (三)对接制度不完善。主要是当前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没有完成与省律师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库的对接,有关信息只能依靠人工录入,影响了工作质效

    、建议

   (一)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规范填写电子送达信息。全面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群体,尤其是省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省法院通过技术手段做好信息填写引导,不仅将电子送达信息设为必填项,还要在登录阶段就进行信息完善提示,推动实现法律从业人员电子送达信息完善率100%的目标。

   (二)欢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出意见建议。省法院将认真听取吸收有关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电子送达配套制度,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提升电子送达优先使用率。

   三)共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电子送达方式接收法律文书更为直观、便捷、高效,有利于提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建议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和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从提升法律从业者信息化工作水平的角度,利用线上线下多个渠道,在电子送达信息完善、选择和使用方面,协助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推动创新工作科技化水平,提高我省法律服务质效。

   (四)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建议落实省法院、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三部门前期有关联合发文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深度协作,积极推进省法院网上立案信息库与省司法厅、省律协律师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库的数据对接,推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电子邮箱、手机信息的导入完善,实现信息数据互通共享。省法院将完善各项送达数据统计功能,对各级法院、律所、律师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电子送达使用情况定期推送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为各主管部门提高监管水平提供依据。

    本期函告有关数据,建议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按照职责分工通报至各律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对电子送达信息完善率为零的法律服务机构(名单见附件1)、接受电子送达件次为零的法律服务机构(名单见附件2)推进完善应用。

    附件

    1.《山东省电子送达信息完善率为零的法律服务机构名单》

    附件1(最终).xlsx

    2.《山东省接受电子送达件次为零的法律服务机构名单》

    附件2(最终).xlsx

       

关闭
浏览次数: